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报考条件

发布时间:2021-03-17浏览:681

考试科目:1. 职业道德 2. 理论 3. 技能 4. 综合 5. 工作业绩 


申报条件:

1. 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(含) 以上。 
2. 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的高级技工学校、 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 (含) 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(含) 以上。 
3. 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(含) 以上。 
4. 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(含) 以上。 
5. 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,累计从事本,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(含) 以上。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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